日期:2017-04-19 09:41
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15.0%,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6.4%。
图1: 2015年以来分月全社会用电量及其增速
分省份看,1-3月份,全国各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均实现正增长,全社会用电量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9%)的省份有14个,依次为:西藏(22.2%)、宁夏(15.7%)、新疆(13.9%)、内蒙古(12.0%)、陕西(11.5%)、青海(11.2%)、山西(11.1%)、贵州(10.8%)、山东(9.7%)、福建(9.2%)、江西(8.9%)、甘肃(8.6%)、海南(7.5%)和云南(7.1%)。
3月份,全国全社会用电量513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9%。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7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