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江苏发布《客户侧储能系统并网管理规定》(试行)
日期:2017-09-21 09:08
采集装置的安装、调试及维护,电能量采集主站的配置、联调工作;负责签订并网调度协议;负责组织开展并网验收和并网调试并出具并网验收意见;负责10(6,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的客户侧储能系统的调度运行管理;负责涉网设备的调度管理及并网开关的倒闸许可操作。参与客户侧储能接入系统方案和设计资料审查、380(220)伏客户侧储能系统并网验收和并网调试。

第二十条 办公室(法律事务部)职责:

负责所属市县范围客户侧储能系统并网调度协议的法律审

核,并对客户侧储能系统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第二十一条 经济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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