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江苏发布《客户侧储能系统并网管理规定》(试行)
日期:2017-09-21 09:08
条 办公室职责:负责对客户侧储能系统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第三章 工作流程和要求

第一节 受理申请与现场勘查

第二十七条 市/区县公司业务受理员(含乡镇供电所业务受理员)负责按照工作职责受理客户侧储能系统项目业主提出的接入申请,主动提供并网咨询服务,履行一次告知义务,协助项目业主填写客户侧储能系统接入申请表,接收、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和资料的完整性, 并将相关资料转市/区县公司用电检查员。工作时限为2个工作日。

支持性文件和资料应包括:

一、自然人

1.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项目业主身份
17/41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1/15 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