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江苏发布《客户侧储能系统并网管理规定》(试行)
日期:2017-09-21 09:08
条 市/区县公司用电检查专职负责本地区客户侧储能系统并网业务办理情况及相关项目经济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定期组织开展本地区客户侧储能系统并网运行情况的专项检查。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由公司营销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原标题: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发布客户侧储能系统并网管理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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