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江苏发布《客户侧储能系统并网管理规定》(试行)
日期:2017-09-21 09:08
资料进行审查。

第十五条 省供电服务中心负责收集、整理客户侧储能系统并网涉及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信息,建立并及时更新知识库、95598服务网站;负责业务管辖范围内客户侧储能系统并网咨询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统计和分析。

第二节 市公司职责

第十六条 营销部(农电工作部、客户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市公司营销部)职责:

负责客户侧储能系统并网服务归口管理;负责做好客户侧储能系统并网业务咨询、办理的全过程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和督促区县公司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农电公司做好客户侧储能系统并网业务咨询、办理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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