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12-18 09:08
的;
7.供应商因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导致合同终止的;
工程、服务类供应商:
8.因供应商责任致造成2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问题性质、影响范围及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列入黑名单6个月到3年、直至永久黑名单的处理:
1.供应商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代理机构人员行贿,情节严重的;
2.供应商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相互串通投标,或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的;
3.供应商在招标采购、资质能力核实、合同履约等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文件的;
4.供应商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