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国家电网与南方电网对供应商不良行为的处理措施
日期:2017-12-18 09:08
分:

监造过程中发现缺陷,监造报告确认为A类缺陷每次扣1.5分;

供货商出现以下任一不良行为扣2分:

供货商在资质能力评估(资格预审、资质能力评价)期间向评估专家打听评估信息扣2分;

拒绝按照合同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每次扣2分;

同一缺陷整改完成后再次出现同类型问题,每次扣2分;

设备质量原因造成电力四级事件,每次扣2分;

供货商出现以下任一不良行为扣2.5分:

因供货商原因拒绝签订合同,每份合同扣2.5分;

出厂试验2次未通过,每次扣2.5分;

到货抽检不合格,检测报告确认为A类不合格每次扣2.5分;

供货商出现以下任一不良
20/37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14 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