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4-08 09:11
产品及建设安装,实行市场化运作,由项目建设主体自主选择,任何单位不得设定限制。
第六条每个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装机规模补贴上限为5kw。
第七条专项资金补贴包括光伏发电电量补贴和光伏项目建设安装补贴。
光伏发电电量补贴标准:按0.2元/千瓦时给予补贴。
建设安装补贴:按建设装机容量给予3元/瓦一次性补贴。
第八条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经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并在2018年3月31日之前完成并网发电的项目,建设安装补贴仍执行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应用财政扶持意见》(晋市政办[2015]39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