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0-16 14:38
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继续实施并不断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当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以年度为周期,相应调整上网电价,同时将电力企业消纳煤价波动的比例由30%调整为10%。
目前,离《意见》规定的一年调价周期还有两个多月,各方关于是否下调电价仍然存在很大争论。支持下调电价者认为,电价下调有助于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和企业盈利能力,进而促进经济进一步企稳回升。反对电价下调者认为,电价下调可能助涨高耗能产业的发展,不利于节能减排,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