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旧立新!从投资角度看电力体制改革价值和逻辑
日期:2018-08-13 09:04
集资办电(1978-1987)。改革开放初期,全国长期硬缺电。1985年5月国务院颁布《关于鼓励集资办电和实行多种电价的暂行规定》,提出集资办电的思路,对集资新建的电力项目按还本付息的原则核定电价。从1988年1月1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每度电收取二分钱作为电力建设基金,支持发电项目建设。这些基金一直到2000年12月31日截止。

第二阶段:政企分开(1987-2002)。这一阶段提出政企分开、省为实体、联合电网、统一调度、集资办电20字方针,主要涉及电力管理机构的撤并与设立。1988年,水电部撤销,成立能源部,建立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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