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7-07 11:38
稳较快发展,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在基础设施等领域推出一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的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批推出的基础设施等领域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的100个项目涵盖综合交通设施、水利工程、电源电网、工业及资源开发、市政公用设施、社会事业、文体旅游、生态环保等方面,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以合资、独资、参股、特许经营、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参与建设及营运。
二、100个项目中,对于已开工建设和基本明确投资主体的项目,应加快建设营运进程,或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尽快形成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