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8-05 20:10
每年发出大量安全隐患通知书,进行几千次技术交底,却无法对涉事单位或个人采取强制措施,更无权进行行政处罚。电力工作人员在请求辖区镇政府或相关部门协助处置时,也常遭遇踢皮球或消极对待,难以杜绝电力设施被破坏事件的发生,维护电力安全运行阻力重重。
我市电力行政执法主体事实性缺位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电力行政执法主体事实性缺位,缺乏对破坏电力设施及占用电力通道等涉电违法行为的有效制止和有力处罚。
据了解,政企职能分开后,电力企业不再具有行政执法权。今年年初我市机构改革后,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