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8-06 07:06
求进一步落实规范优先发电、优先购电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分类施策,抓紧研究保障优先发电、优先购电执行的措施,统筹做好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规范管理工作。
《通知》包括7个部分、共26条,主要内容如下:一是明确全面放开发用电计划的范围。对经营性电力用户中暂不具备参与市场条件的企业提出了具体要求。拥有燃煤自备电厂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政策性交叉补贴、普遍服务和社会责任,成为合格市场主体后,其自发自用以外电量可参与交易。
二是支持中小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经营性电力用户全面放开参与市场化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