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构建“1+3+N”经济新格局 支持民企参与电力等重点领域改革
日期:2020-07-31 08:41
5%的土地性质是养老服务的性质,跟地上的服务性质相一致,这是现在面临的比较突出的难题。
目前由市政府办公厅所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方案》中明确,对于利用商业办公、工业仓储等存量房屋和社区用房来办养老服务设施的,同时存量房屋在符合规划和不改变用地的主体,并且保证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在五年之内继续按照原用途以及相应的权利类型适用过渡期政策,这句话实际上就给了我们一个新的路径,也就是说对于存量的养老服务设施,当土地性质不是养老服务规划的时候,只要在整体上跟区域的规划不冲突,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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