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等三部门:风光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 推动可再生能源参与绿证交易
日期:2022-11-17 09:30
11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准确界定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范围,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的可再生能源,现阶段主要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

以各地区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为基数,十四五期间每年较上一年新增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在全国和地方能源消费总量考核时予以扣除。

通知指出,绿证核发范围覆盖所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立全国统一的绿证体系,由国家可再生
1/3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28 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