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对投产的光伏、风电项目实行全额保障性并网
日期:2023-02-22 07:26
试点。

强化用能要素保障。2023年,力争保障省重大产业项目新增能耗指标50万吨标准煤以上。允许十四五新增能耗指标跨年度跨镇(街道)统筹使用。对国家能耗单列的重大项目和原料用能以及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镇(街道)能耗强度和总量考核,并可用于平衡新上项目用能需求。优化拓展能耗指标来源,力争腾出存量用能空间10万吨标准煤以上。对通过淘汰落后产能腾出的各类企业(含规模以下)存量用能空间,经第三方机构确权后,可用于平衡重大产业项目用能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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