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6-21 08:12
方面推出16条措施,加快推动省内液化天然气(LNG)、电池、甲醇、氢燃料、混合动力等绿色动力船舶和智能船舶的研发、设计、制造、应用及配套。
近日,福建省工信厅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全面推进电动福建建设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培育壮大推动电动船舶全产业链发展等9条措施,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在推动电动船舶全产业链发展方面,《实施意见》从支持引进国内高水平电动船舶研制单位、支持电动船舶关键核心装备研制、支持建造电动船舶示范项目三大方面开展,如对引进的央属高水平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