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发布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验收指南
日期:2023-11-23 08:46


(四)形成验收意见和结论。汇报资料审查和现场验收情况,讨论提出验收意见和结论。

(五)整改复查。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项目法人按验收意见进行限期整改,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及时组织复查,问题整改到位后通过验收。

(六)编制项目总体验收报告。验收通过后,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应对本省(区、市)年度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编制项目总体验收报告,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应按照验收工作组要求,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一)项目法人年度投资计划项目验收报告;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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