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发布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验收指南
日期:2023-11-23 08:46
理有关规定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在8个月内组织完成验收。

项目法人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全部单项工程验收后,汇总编制年度投资计划项目验收报告报送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申请项目总体验收。

第六条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收到项目法人年度投资计划项目验收报告后,应在3个月内组织完成项目总体验收,编制项目总体验收报告,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验收工作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统一管理、分级实施、严格把关,确保工程安全优质、经济合理,促进农村电力保障能力的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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