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日期:2024-03-04 08:42
和运行管理,提高投资效率,控制电网造价;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和基层政府,协调站址、廊道资源,保障工程顺利实施。电力企业和有关新业态项目单位是配电网建设和运营的实施主体,要主动增强服务意识、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做好项目管理、建设施工、运行维护、接网服务等工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按职责分工加强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并推动解决。

(三)持续开展监管评估。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按职责加强对配电网发展的跟踪分析和监督管理,及时评估成效、总结改进。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适时组织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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