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9-02 12:35
这种价值明显高于各项社会成本,经济发展、电力先行自然水到渠成;而如果增值空间有限,在对公共资源的竞争中缺乏显著的比较优势,则往往陷入一种缺之可恼、增之无报的决策尴尬。
传统上,电力是被作为基础产业与公用事业来看待的,但这种定位本身,就从根本上对其产业价值进行了一种封顶。在工业化前半程特别是重化工业阶段,单位产值电耗急剧增长使保障供电的价值较高,于是电力发展众望所归;而当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更高阶段之后,电力在大多数国家往往进入一种依据短缺损失的负面激励而低水平维持的发展状态。
因此,推进电力改革的终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