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气0.1元/方补贴!新疆沙雅县发布氢能产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日期:2024-06-19 08:12
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两年,之前签约的已运营企业、在建项目、未动工项目原则上延续执行原政策。试行过程中未尽事宜,及时修改完善,如遇国家、自治区重大政策调整,本政策涉及的相关内容随之调整。本政策由沙雅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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