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8-27 08:27
下。一、暂停实施钢铁产能置换各地区自2024年8月23日起,暂停公示、公告新的钢铁产能置换方案。未按本通知要求,继续公示、公告钢铁产能置换方案的,将视为违规新增钢铁产能,并作为反面典型进行通报。二、修订钢铁产能置换办法我部将会同有关方面加快研究修订钢铁产能置换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产能置换政策措施,广泛征求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后印发实施。特此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4年8月20日16px;日前,工信部发布《关于暂停钢铁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自2024年8月23日起,暂停公示、公告新的钢铁产能置换方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