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力争陆上风电2025年6月前核准 光伏电站2025年6月前开工
日期:2024-09-14 08:04
市风光同场海上光伏开发建设方案》(沪发改能源〔2024〕177号),启动实施首批风光同场海上光伏竞争配置。获得项目开发权的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工作要求,抓紧与有关部门对接,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力争项目早核准、早开工。

2.加快陆上风电、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本年度各区拟实施的陆上风电规模24.841万千瓦、光伏电站规模48.896千瓦,经上海市电力公司评估可全额保障性消纳,全部纳入2024年度陆上风电、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见附件1)。各区要加强对开发企业的督促和指导,加快推进纳入建设方案项目建设,电网企业应及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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