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9-26 07:33
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土地使用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
十一、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固原彭阳煤电联营项目2660MW机组工程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