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开区关于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发布
日期:2024-11-21 07:40
,按照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支持,单个项目获得的区级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城市运行局、开发建设局、高端汽车和新能源产业局)

本措施适用对象为在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合法经营,近3年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列入《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禁止类和限制类范围的各类主体。

同一项目仅可申请一项政策,国家、北京市、经开区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或已执行经开区入区协议相关政策的,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至2025年底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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