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开区关于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发布
日期:2024-11-21 07:40
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资质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新获得经开区级技术创新中心资质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三级支持实施晋档补差,单个企业同级资质只可申请一次。(责任单位:科技和产业促进局)

第三条 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在经开区设立创新研究院等氢能领域新型研发机构,对在经开区新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每家单位最高支持1000万元。(责任单位:科技和产业促进局)

第四条 支持首台套应用。鼓励企业开展颠覆性领跑技术研发,推进先进可再生能源制氢、液氢储运、固态储供氢、高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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