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1-21 07:40
品、创新商业模式的企业,对符合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条件的,给予企业股权投资支持,鼓励创始团队优先回购,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科技和产业促进局、高端汽车和新能源产业局)
第十一条 支持企业加大投资。对2020年及以后落地经开区的氢能企业,运营一年以上,年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且实缴资本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及以上的,经认定后分别给予一次性40万元、60万元、100万元的资金支持,三级支持实施晋档补差。(责任单位:高端汽车和新能源产业局)
第十二条 支持企业引进高端人才。鼓励氢能领域企业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