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4个风电项目获核准!总装机330MW。
日期:2024-11-22 08:06
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业主根据本核准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等相关手续。项目应按照渝能源电〔2023〕52号文要求,落实储能配置后办理并网接入。同时,你委要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项目所涉储能设施备案手续,并认真落实好电力项目建设属地安全管理责任。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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