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3-06 09:10
于2021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且通过并网验收;
二、补贴标准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项目建成并网验收后的发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1元补贴,连补两年。用户侧储能项目:根据项目建成并网验收后的发(放)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8元补贴,连补两年。
三、工作程序
(一)业主申报时间
2025年3月3日08:30-3月22日18:00申报截止,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
(二)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需自行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电脑直接输入网址登录网站http://reward.wenzhou.gov.cn,或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点击产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