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4-06 09:27
款规定以外并且属于本地区优势矿产的矿产资源,经科学论证,具备边开采、边复垦条件的,可以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规定临时使用土地。
第三节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第四十七条【储量管理】 国家加强对全国矿产资源赋存量及其变动情况的分类、调查、核实、统计,为编制矿产资源规划,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提供基本依据。
采矿权人应当对矿山资源储量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建立矿山资源储量台账,定期报告矿山资源储量年度变化情况,作为矿产资源储量统计的依据。
第四十八条【储量报告编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矿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