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4-06 09:27
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从重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十四条【违法采出矿产品的范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等有关规定,有违法所得的,应当没收违法所得。
第八章 附 则
第七十五条【施行日期】 本条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录
矿产资源目录
一、能源矿产
石油、烃类天然气、油页岩、油砂、煤、石煤、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