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售电公司度电批零均价差高于1.5分 超额按2:8与用户分享
日期:2025-08-04 08:25
渡期内的分时电能量价格形成机制,变更为能够准确传导电力批发市场中长期和现货交易价格的组合类电价条款。

结合我省零售市场实际情况,依据《陕西省电力零售市场交易细则(2024年10月修订版)》(陕电交易〔2024〕79号),过渡期内提供两种组合类电价条款,第一种为批发市场参考价联动条款,即零售电能量价格由批发市场中长期交易均价和现货市场分时出清价格按90%、10%的比例组合后形成;第二种为售电公司批发均价联动条款,即零售电能量价格由服务用户的售电公司中长期批发交易均价以及现货市场分时出清价格按90%、10%的比例组合后形成
7/30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8/18 0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