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要“真改革”? 成立购售电服务公司是突破口
日期:2014-10-15 11:34
但第一,前面我们谈过,业务的区分要分四个象限,政策性业务和垄断性业务不是一回事。

  第二,选择这一方式,意味着这一轮改革还达不到最小改革方式,也就是说,还难以称得上真正的体质改革,我们或许还要再等十年,就如当年发电放开二十年后,最终还是要走到厂网分开。

  第三,国际上有采用财务分离模式,但人家的法律体系和监管手段比我们当前要强得多,在中国采用这一模式,成功的希望不大,可以预见的还将是弱监管强企业的结局。

  第四,国际上的确有很多将政策性售电业务留在配电公司,走配售合一模式,称为供电公司,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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