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鼓励以光伏项目售电收益权为质押的贷款机制
日期:2014-10-16 11:59
网企业与发电企业按接网协议约定开展工程建设。电网企业要简化内部审批程序,缩短企业内部决策流程,对一般性的光伏电站项目由省级或以下电网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六、规范光伏电站资源配置和项目管理。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按照《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明确光伏电站项目备案条件及流程,并尽可能减少项目备案前置性条件。各地区要科学安排项目布局和建设规模,鼓励采取招标、竞争性比选等方式选择技术经济指标先进、市场消纳条件好以及采用新技术新产品的项目,取得备案的项目在规定时限内未开工,省级及以下能源主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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