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改提速 电网吃“购销差”或告终
日期:2014-11-06 09:45
过网费的盈利模式。

南都记者注意到,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明确表示将配套推进发电侧和销售侧的电价市场化。通知称,未来将鼓励放开竞争性环节电力价格,把输配电价与发电、售电价在形成机制上分开。参与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由用户或市场化售电主体与发电企业通过自愿协商、市场竞价等方式自主确定,电网企业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参与电力市场的用户购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输配电价(含损耗)和政府性基金组成;未参与电力市场的用户,继续执行政府定价。

前述粤电集团人士指出,随着改革推进,未来用户的用电价格有
5/8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2/06 1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