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改气”应“先规划、先合同、再发展”
日期:2013-11-14 10:07
、燃油等燃料,千方百计确保居民生活及冬季供暖需要。
  同时,各地要加强用气项目监管,切实落实责任,对未与天然气供应企业签订供气合同、落实资源,擅自实施煤改气、燃气热电联产等天然气利用项目的,要限期改正;因气源不落实擅自实施煤改气等项目导致居民生活受到影响的,将予以通报。
  此外,各地要抓紧出台销售价格疏导方案和配套措施,利用价格杠杆调节供需,有效缓解供应压力。用气峰谷差大的地区要抓紧研究推行季节性差价、可中断气价等差别性价格政策,开展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试点,促进移峰填谷,引导合理消费。
6/9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1/02 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