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1-10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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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与发电、用电企业打交道过程中,电网企业也往往处于强势地位,双方达成的协议中存在诸多不平等条款。如企业余电上网价格近乎白送,电网企业则仍按上网电价出售从中赚取差价。在大用户直购电利益和风险共担机制中,当用电量、发电量与直接交易合同发生偏差时,向电网企业购买缺少电量需按目录电价的110%执行,而余电上网则仍按政府核定上网电价的90%执行。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吴疆对《中国联合商报》记者表示,电力垄断其中一条就是业务垄断,独家买卖电,令电网成为唯一的买主和卖主,可充分享受压价。事实上,电改十多年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