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版投资核准目录给境外投资松绑:非敏感项目一律备案
日期:2014-11-20 09:53
11月18日,国务院印发通知,正式颁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修订后,需中央层面核准的项目数不足原数量的四分之一,境外投资基本完全取消核准。此次《目录》与2004年本《目录》及今年5月生效的发改委9号令最大的区别在于中方投资10亿美元及以上项目不再需要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而只需备案。

有关境外投资的《目录》第十二条规定: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前款规定之外的中央管理企业投资项目和地方企业投资3亿美元及以上项目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而此前,《政府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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