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改革篇:电网退出交易主体 只收取“过网费”
日期:2015-01-05 10:02
取过网费,目的是打破电网依靠买电、卖电获取购销差价的盈利模式。政府部门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核定准许成本和准许收益,以成本加成的方式固定电网总收入,并公布独立的输配电价。权威人士认为,深圳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按国际通行的核价方法监管电网企业收入,加强对电网企业成本的约束,同时引入激励性机制促使企业提高效率,标志着我国对电网企业监管方式的转变,也是电价改革开始提速的重要信号,将为推进更大范围的输配电价改革积累经验,并为下一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创造有利条件。

在发电端方面竞价上网是发电端的最大变化,企业
2/8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2/07 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