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1-14 09:47
市场环境下,企业要为竞价容量和电量与交割的实际容量和电量之间的差异付出的商业成本,是企业双方在合同中所约束的经济交易行为,而不是行政性处罚。在各国的法律条文中也没有发现对于发电预测不准而进行罚款的条款。《可再生能源法》也没有规定风电场进行风功率预测的相关义务。因此,《细则》中设立的相关罚则没有法律上的依据,也不具备技术经济上的合理性。
文件有立有废,监管知错能改?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日前,有可再生能源企业收到了西北能监局下发的《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修订稿)和《西北区域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