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体制应以市场规则统领改革
日期:2013-12-03 11:59
损害成本,难以有效调节电力供求关系,导致电力市场化价格机制无法真正形成。
  此外,从竞争格局上看,由于行业内竞争主体的资本属性相同,资本构成高度同质化,这种改革就只是国有企业之间的数量增减以及利益调整,并没有产生以明晰产权为基础的更严格意义上的市场竞争主体。
  从国际电力体制改革的经验看,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为了提高发电效率,增强电力经济的有效性,发达国家电力市场开始了竞争化的改革浪潮,而其改革也主要遵循了两条基本逻辑:一条是打破垂直一体化的管理体制,从发电侧的竞价上网发展到逐步开放配电网,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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