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6-28 07:13
消,避免过碎、过细,阻碍经济活力。另一方面,涉及到环保、安全等方面的项目,虽然不用集中由中央来批,但是要由法律法规逐渐代替行政,用各级部门执法的方式来实现。此外,该批的事项还应逐步公示,促进审批的透明化、标准化、公开性。
与上述两位审批权部分下放的观点不同,林伯强则提出可完全取消行政审批权,建立审核准入制,在此基础上,通过提高准入的门槛,抑制产能过剩。在他看来,在行政审批下,有渠道资源的企业往往具有优势。而在审核准入制下,具有更高的效率和竞争优势的企业将具有优势,符合市场的优胜劣汰原则,同时又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