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1-07 09:31
近日,国家发改委联合工信部共同出台了《关于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从分档电耗不同电价、企业直购电以及地方电价补贴三方面对电解铝企业用电进行规范说明,执行日期自2014年1月1日开始,颇有迫在眉睫之感,但笔者认为,着眼于当前铝市现状,政策影响有限。
分档电价来看,通知规定铝液电解交流电耗不高于每吨13700千瓦时,执行正常电价;高于每吨13700千瓦时但不高于13800千瓦时,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02元;高于每吨13800千瓦时,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08元。卓创了解,2012年国内电解铝行业吨铝电耗13844千瓦时,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