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新政:又一个“金太阳”?
日期:2013-07-23 08:28
年保证上缴1000万税收。贾亮说。

  贾亮没有答应这个要求,就算项目上马,收益率也不确定。他转而提出,在项目得到政府补贴后,给予地方政府一定比例的返还。协议就这样达成了。

  国家能源局的《通知》明确鼓励地方政府配套相应的补贴。近期,江西省已经先期公布了本地的补贴政策,对实施屋顶光伏发电的示范工程,一期补贴4元/峰瓦,二期工程暂定3元/峰瓦,之后逐年下降。

  其他省份也都在考虑,在国家具体补贴公布后,出台各自的补贴办法。 地方省份的补贴大致在0.2元至0.3元之间。韩启明分析,如果在国家度电补贴0.45元/度的
9/16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1/11 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