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取消电力直接交易试点行政审批
日期:2013-08-10 08:40
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工作,国家有关部门不再进行行政审批。请各地按照原国家电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电监市场〔2009〕2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继续推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相关工作,已经开展试点的地区,应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继续推进,尚未开展直接交易的地区,要结合地区实际开展相关工作。
  二、完善电力直接交易的市场准入条件,促进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
  (一)参与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必须符合
2/10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1/26 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