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取消电力直接交易试点行政审批
日期:2013-08-10 08:40
 五、加快推进输配电价(含损耗率)测算核准工作。国家已核批输配电价的省份,按照核批的标准执行。未核批的省份,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输配电价计算公式,抓紧测算后提出意见,按程序报批。
  六、加强对电力直接交易工作的领导。以省为单位统筹安排电力直接交易工作。可以成立由有关领导同志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和交易规则,明确分工,加强协调,有序推进电力直接交易工作,工作方案报国家能源局和有关部门备案。各派出机构应积极推动直接交易相关工作,会同当地政府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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