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8-21 08:39
50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9%,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11.7%;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37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1%,增速比上年同期低7.4个百分点,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12.5%,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11.3%。
图1: 2012年以来分月全社会用电量及其增速
分地区看,1-7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7%)的省份有13个,其中增速高于10%的省份为:新疆(31.3%)、云南(13.0%)、重庆(12.8%)、青海(11.7%)和海南(10.5%);全社会用电量增速最低的三个省份分别为山西(1.1%)、黑龙江(1.6%)和河南(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