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六五”普法中期工作总结报告
日期:2013-09-18 07:26
企业改革发展相结合,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我委将继续推动落实央企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按照完善提高的总体要求,着力于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作用的有效发挥,明确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和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目标、职责和设置,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完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管理制度。争取在更大的范围内全面推进企业法制建设,大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将普法工作与合规文化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加大法制教育和宣传的力度、广度和深度
大力培育合规文化,把各级领导和关键岗位员工,作为重点普法
23/38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1/20 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