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9-18 07:26
推动央企法制工作三年目标相结合,与央企法律管理提升工作相结合,围绕国资委和中央企业的中心工作开展普法工作。
一是推进国资监管立法、做好国家立法的意见反馈工作。六五普法开展以来,国资委先后印发了《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央企业境外产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资金保障防范经营风险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职工收入分配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国资委所监管融资平台公司风险防范的通知》等,进一步完善